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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B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司法保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新闻发布会
发布时间:2023-0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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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OB4月1日,《黄河保》将正式实施。为营造良好的法治宣传和法律实施环境,不断提升全省法院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水平,依法保障黄河秀美安澜。3月31日上午,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司法保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新闻发布会。

  依法公正高效审理涉黄河保护各类案件,统筹适用刑事、民事、行政法律责任,用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筑牢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司法防线年以来,共审结涉黄河保护环境资源案件1295件。其中,公益诉讼案件45件,刑事案件103件,民事案件546件,行政案件(含非诉执行)601件。

  东营市河口区法院就一起非法捕捞案件,在东营中心渔港码头开展巡回审判,近百名渔民在庭审现场观摩旁听,BOB将打击非法捕捞、保护黄河三角洲湿地与海洋生态的理念植入人心,起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影响一方”的良好社会效果。颜某非法狩猎一案,被判处支付生态损害赔偿金76000元,该案采取替代性修复方式承担责任,颜某通过管护河堤及两岸树木的方式抵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生态效果。

  (一)构建审判组织全覆盖与集中管辖相结合的管辖机制。一是推行环资审判组织全覆盖。积极争取机构编制部门支持,全省17个中院及49个基层法院设立了有独立编制的环境资源审判庭。其他基层法院全部明确环资审判机构,BOB固定合议庭专门审理环资案件。目前,全省法院共有环境资源审判专门组织330个,环资审判人员1238人。黄河流域的菏泽、滨州、东营、济宁,市县两级法院均成立(或挂靠成立)了有编制的环资审判机构。二是推行环资重点案件集中管辖。为更好的服务保障黄河重大国家战略,经最高法院批准,自2022年1月起将全省环境公益诉讼案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以及黄河流域跨设区市的环境资源民事和行政案件,交由济南铁路运输两级法院集中管辖。目前,共集中管辖案件110件,审理了某汽车公司大气污染公益诉讼案、全国首起放射性污染公益诉讼案等有较大影响的案件。

  (二)构建巡回审判与案件归口审理相结合的审判机制。一是建立巡回审判机制。在黄河沿岸设立33处黄河巡回法庭,选取非法捕捞、非法采矿、滥伐林木等与沿河群众密切相关的案件,巡回开庭140余次。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主动与基层相关部门、基层组织联系互动,化解矛盾纠纷230余起。黄河巡回法庭已成为多元解纷的前沿阵地、法治教育的生动课堂和环境保护的宣传平台,实现了服务保障黄河零距离。2021年,以黄河巡回审判为主要内容的“法治润黄河”案例,入选全国普法办依法治理创新案例。二是建立案件归口审理机制。为强化环境资源审判理念,进一步提升环境资源审判专业化建设,从2021年起将刑事案件28个罪名、民事案件29个案由、行政案件6个案由,统一归口到各级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集中审理。环境资源审判修复性、BOB预防性和惩罚性裁判理念得以彰显。

  (三)构建典型案例培树与裁判规则提炼相结合的指导机制。一是加强典型案例培树。重视典型案例在统一裁判尺度、黄河保治宣传方面的重要作用,从立案、审判到执行全审判过程精心培育、打造具有指导意义和社会影响的典型案例。共有8个案例入选最高法院典型案例。二是加强典型案件判后规则提炼。对于非法采砂、非法捕捞、违规取水、破坏黄河文化以及黄河滩区迁建纠纷等案件,及时提炼裁判规则,指导全省法院审理涉黄河纠纷案件。目前,已经培树涉黄河保护典型案例35件,提炼规则40余条,对全省法院审理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相关案件起到了有力指导作用。

  (四)构建审判实务与理论研讨相结合的研究机制。BOB在全省法院选拔61名审判业务骨干,组建环境资源审判刑事、民事和行政3个实务研究小组,建立季度研讨制度,及时研究解决环境资源审判中遇到的疑难问题。同时,发挥高校环境资源审判理论研究基地作用,联合驻鲁高校开展实务研究、课题申报和理论研讨,取得可喜成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司法保障机制研究》获山东省社科规划研究项目立项并结项。

  (一)助力生态保护与修复。一是助力提升黄河三角洲生物多样性。审结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件23件,调解促成2个建设项目改变规划,促使126家养殖户迁出黄河三角洲自然保护区,退养还湿9900亩,为黄河三角洲生态湿地保护、提升生物多样性,提供了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二是助力东平湖生态环境屏障建设。审理公益诉讼案件9件,增殖放流鱼苗200万尾。通过司法执法协作,支持行政机关开展生态综合整治行动,拆除畜禽养殖场户178家,清理网箱网围12.6万亩,助力湿地改造提升3.4万亩,有效促进湖区水生态环境保护修复。三是助力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强对东平湖、黄河三角洲等重点水域司法保护。依法审理水污染案件564件,确保水资源和生态安全。依法审理土壤污染案件1107,加大土地资源保护力度。依法审理大气污染案件78件,推动实现碳中和、碳达峰目标。助力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BOB

  (二)助力高质量发展。一是服务企业绿色低碳发展。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统筹把握经济社会发展和环境资源保护的关系,用司法手段推动山东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2020年以来,采取技改抵扣、产能指标置换等替代性方式修复生态环境或赔偿生态环境损失,推动污染企业升级改造环保设备,推出绿色环保产品,促进企业新旧产能转换。在19起环境公益诉讼案件中,推动23家企业替代性履行生态环境赔偿责任,既修复了环境,又避免企业陷入破产困境。二是服务黄河滩区居民迁建。滩区群众迁建工作,事关黄河安澜、群众安居乐业、区域协调发展,相关法院扎实做好诉前调解、普法宣传等工作,保障滩区迁建后续发展,真正做到让居民迁得出、建得好、住得稳。在黄河滩区迁建集中安置区建立黄河法官工作室5处,依法妥善化解因黄河滩区移民搬迁引发的诉讼纠纷50余起,守护滩区群众的“安居梦”。“全国模范法官”张永杰用热心、耐心、细心,化解黄河滩区老百姓一桩桩烦心事,被誉为“黄河滩上平安守护者”。

  (三)助力黄河文化保护传承与弘扬。一是加强文化遗迹保护。依法严惩沿黄地区涉文物、历史遗迹保护等违法犯罪,审理黄河流域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犯罪案件22件,赔偿修复费用200余万元。东平法院与黄河河务、文化旅游等部门建立协作保护机制,织密扎牢戴村坝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网。二是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加强对黄河流域艺术作品、老字号等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司法保护。在张某某诉刘某某侵犯剪纸著作权一案中,刘某某未经许可,非合理使用张某某汇编的黄河流域历史文化剪纸作品,侵犯了张某某的剪纸艺术著作权,法院依法判决刘某某赔偿张某某各项损失4万余元。三是助力打造黄河法治文化建设。助力黄河河务部门建设16处黄河流域法治广场,在展现法治文化的同时,融入黄河、东平湖、大汶口历史文化元素,讲好“黄河故事”司法篇章,既增强了普法效果,又保护、传承、弘扬了黄河文化。

  (四)助力防洪安全。一是严厉打击黄河流域非法采砂行为。乱采乱挖河砂等会加剧河势变化,容易引发河堤坍塌。沿黄法院对非法采砂案件快立、快审、快判,严厉打击。2020年以来,共审结黄河流域非法采砂案件119件,涉及被告人238人,非法采砂量280余万立方米。经整治,非法采砂案件由2018年的21件,下降到2022年的2件,黄河安全及生态保护质效进一步提高。二是支持黄河河务部门依法整治黄河清“四乱”活动。依法审理黄河河道内乱占、乱采、乱堆、乱建案件177件,助力清理整治“四乱”问题1500余项,拆除或整治违法建筑面积91万余平方米,复绿面积近10万平方米。